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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服義務役之役男,因家庭生活貧困可否申請補助?

服兵役役男家屬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且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者,可申請生活扶助。家屬如係屬55歲以上或16歲以下,或身心障礙(檢具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檢具重大傷病證明)、懷孕婦女(檢具公私立醫院證明)、大專院校碩士班(含)以下日間部在學學生(檢具學生證)、獨自照顧65歲以上老人或未滿6歲之子女致不能外出工作者,視為無工作能力。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已建置生活扶助試算系統,歡迎多加利用。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7
  • 發布日期: 2024-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