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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補助資格,但是後來戶籍有遷移,需要重新提出申請嗎?

1.如果您的戶籍是遷移到其他縣市,就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由新的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審核您是否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補助資格。但如果您的戶籍又從其他縣市遷回原來縣市,為簡化申請程序,只要是在原來縣市審查通過的2年內,都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請。
2.如果您只是在同一個縣市內遷移,都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請。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9
  • 發布日期: 2024-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