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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0)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3日。

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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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為4月1日至4月30日,因應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

二、 為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繳納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5月繳納),本局自本年3月27日起至6月2日止舉辦「智慧繳稅行動PAY」抽獎活動,凡於期間內使用指定行動支付繳稅APP繳納本市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成功者,即有機會獲得壹萬元不等禮券,詳情請參考附件活動傳單。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3
  • 發布日期: 2021-05-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