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宣導專區 > 禽流感防治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禽流感防疫工作宣導

近來溫差變化顯著,而我國位處候鳥遷徙路徑,務請各養禽場提高警戒,並加強下列防疫措施:
1.做好禽舍保溫及通風措施,並加強養禽場各項生物安全措施,候鳥棲息溼地周圍禽場確實設置並維護防鳥設施。
2.加強人員車輛進出管制及動線管理,嚴禁閒雜人車等進出禽舍,並於禽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要求人員進入禽舍工作前應先換穿工作衣、鞋。
3.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若有異常警訊,請立即通報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並配合該處進行必要採樣監測工作,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
4.避免水禽、陸禽混養於同一禽舍,並加強養禽場清潔消毒工作,運輸車輛(集運車、化製車及飼料車)及使用過之運輸籠、蛋箱或相關器械應澈底清潔消毒。
5.主動或配合執行重要禽病(新城病、傳染性支氣管炎等)血清抗體檢測,維持足夠保護力。
6.不使用非法疫苗,不從事非法走私動物及其產品行為,並勇於檢舉不法情事(防檢局檢舉電話:0800-039-131,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40號信箱)。
7.畜禽相關業者如有出現感冒症狀,應向本市衛生單位進行通報。
8.請各養禽場(含工作人員)勿至疫區國家之禽鳥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至少1週後始可進入禽舍,進入禽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以保障人員及家禽健康安全。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14
  • 發布日期: 2017-10-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