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若未在融機構開立帳戶,如何申請支票不要禁止背書轉讓?

如為有帳戶或帳戶遭凍結者,可在申請款項前告知承辦單位加以註明;若已開立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可由本人至出納處填寫取消禁止背書轉讓申請書。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7
  • 發布日期: 2013-02-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秘書室
  • 點閱次數: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