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在學或未在學役男,可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網路線上申請並列印「出國核准文件」隨護照供出關查驗)。申請網址: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
二、核准出境者,其出境期限至核准期限截止日,每次最長期限不得超過4個月。
三、役男出境,請於出境前3日至30日間提出申請,預計出境日期大於申請日期30日以上者,將不予受理。
四、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依規定「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逾期未返國役男,經催告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