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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調解案件須帶什麼證件?

一、 須攜帶直系尊親屬、配偶、直系卑親屬戶籍謄本、印章。
二、 除戶證明。
三、 繼承系統表(繼承者非直系尊親屬、配偶、直系卑親屬者其繼承人之身分證、印章及與死亡者闗係之相關佐證資料)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7
  • 發布日期: 2013-02-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