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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寺廟設立登記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申請書1份。
2.寺廟負責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等身分證明文件2份。
3.寺廟登記概況表3份。
4.法物清冊4份。
5.信徒(或執事)名冊、願任信徒同意書及證明文件各4份。
6.組織章程4份。
7.信徒大會會議紀錄(含簽到冊)4份。
8.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9.房屋使用執照(建物用途別應為寺廟使用)、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各2份。
10.寺廟建築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各2份。
11.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2份(無則免附)。
12.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各2份。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7
  • 發布日期: 2017-10-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