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寵物登記應檢附之文件
1.飼主身份證明文件。
2.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或可於辦理登記時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
3.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與植入手續費及登記費之繳費收據。
4.寵物登記收費標準
寵物晶片及植入手術費300元。
寵物登記費:絕育寵物500元。
未絕育寵物1000元。
二、辦理方式
攜帶犬隻到寵物登記站或動物防疫所辦理寵物登記。
三、寵物變更,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申請事項須知
1.取得、轉讓已登記寵物或住所異動之飼主,應於一個月內填具異動申請書及 檢附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換發寵物登記證明。
2.遺失寵物飼主或寄養者,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五天內,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報寵物遺失。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由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3.寵物死亡日起一個月內,飼主應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4.寵物辦理遺失或死亡登記、免收登記費。
寵物辦理變更登記收費100元。
寵物頸牌或登記證遺失、申請補發收費50元。
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每日200元。
四、臺中市寵物登記站名單如連結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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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7
- 發布日期: 2024-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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