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發放時間:114年5月2日-5月4日
(二)使用期限:114年5月2日-5月8日止。
(三) 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4處民營市場、20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以及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4個所屬會員店家。
(四) 活動內容:本市連續辦理二年物調券活動,每年為本市庶民市集經濟創造逾1.4億元~1.5億元商機。爰本年度將於5月份再次辦理物調券活動,期活絡本市市場、夜市、商圈及產業協會優質商家等場域,再次提升攤商、微型經濟營業人之營收。
(一)發放時間:114年5月2日-5月4日
(二)使用期限:114年5月2日-5月8日止。
(三) 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4處民營市場、20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以及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4個所屬會員店家。
(四) 活動內容:本市連續辦理二年物調券活動,每年為本市庶民市集經濟創造逾1.4億元~1.5億元商機。爰本年度將於5月份再次辦理物調券活動,期活絡本市市場、夜市、商圈及產業協會優質商家等場域,再次提升攤商、微型經濟營業人之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