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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廢止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二項規定

中華民國業經農業部於114年6月2日以農授漁字第1141563696號令及農授漁字第1141563696A號令廢止:
-「自即日起,住宅可申請停泊於高雄市鼓山及旗津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碧砂港區)、新竹市新竹漁港、台南市安平漁港、台南縣將軍漁港、高雄縣興達漁港、台東縣新港及金樽漁港、澎湖縣七美及吉貝等十個漁港。
-「本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農授漁字第零九二一三四一一三一號令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之申報聯繫、漁港泊區停泊數、漁港管理費率及收費單位資料附表。」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06
  • 發布日期: 2025-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