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270000G_1140026548_ATTACH1_page-0001 涉及台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6月26日中市農林字第1140026548號函辦理。因外籍勞工生活慣習及對野生動物利用認知等差異,加上對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規不合,可能導致台灣獵捕及販賣野生動物,近期已發生數起外籍勞工誤觸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請各單位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