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115年1月1日起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