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響應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以《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為核心(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發展權及表意權),透過設攤宣導、遊戲闖關及青少年音樂舞蹈表演,藉此提供青少年展現自我舞台,並邀請市民踴躍參與,共同響 應兒童權利公約理念。
二、活動說明資訊如下:
(一)日期時間:114年11月15日(星期六)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二)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活動報名網址:https://reurl.cc/Lnvya9(報名至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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