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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課員(經建行政職系)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課員(經建行政職系)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事室
職稱 課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名額 正取:1名
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具有出缺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本所任職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有效期間(起) 2026-02-10
有效期間(訖) 2026-02-24
工作項目 1.區里自治行政(市政及區里各項會議、里鄰長福利、里鄰編組調整)。
2.區政管理系統(里民大會、擴大區務會議)報表及追蹤。
3.十四個里之區里建設服務經費。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
報名方式 1. 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 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 身分證正反面。
(6) 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7) 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8) 其他證明文件。
3. 非現職人員,比照前開現職人員附之資料,連同履歷表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於公告期限內掛號郵寄送達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事室。(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4. 未附證件或缺漏證件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5. 聯絡方式: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李主任,電話:04-26564311轉230,工作內容請洽民政課林課長,電話:04-26564311轉160。
其他 備註: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各項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本職缺除擇優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侯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4月20日出缺),俟實際出缺後辦理相關任用事宜。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10
  • 發布日期: 2026-02-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6